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二次调剂政策




一、接收调剂生基本原则 (一)凡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录取控制线的考生,报考专业及本科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,均可参加调剂。我校暂不接受跨大类考生调剂。 (二)工科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国家统考数学(一)、(二)、(三)及管理类未参加数学(三)考试的考生,不接受调剂。初试统考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科目相同(英一可调往英二,反之不可调剂。数学调剂原则等同于英语。);调剂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。   二、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“调剂系统”开通后,请及时将调剂志愿填写为大连交通大学。如在填写调剂信息48小时后仍未受到我校复试通知,考生可以自行更改志愿。   三、大连交通大学调剂及复试信息发布网址http://202.199.135.158/grs/index.asp。    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 联系电话:0411-84109437、84106587 传    真:0411-84109437、84106587 网    址:http://gs.djtu.edu.cn 电子信箱:yjsb@djtu.edu.cn 联系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289信箱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:116028 联 系 人:李老师、姜老师